2020年7月13日,我局收到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提供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编号:DC20421000470531953)、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SJ20200466),抽检结果显示:石首市久合垸乡成先姣超市销售的老川联鱼酸菜,商标:老川联,规格:200G/袋,生产日期2020年1月2日,共30袋(1箱),抽样数量:10袋,销售价:1元/袋,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0年7月13日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当天对石首市久合垸乡成先姣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下达了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扣押该批次共20袋老川联鱼酸菜。石首市久合垸乡成先姣超市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编号:DC20421000470531953)、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SJ20200466)予以认可,未申请复检。我局于2020年7月13日对石首市久合垸乡成先姣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老川联鱼酸菜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该单位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未销售除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购买样品10袋之外的另20袋老川联鱼酸菜。
二、石首市久合垸乡成先姣超市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隐患减少危害,主动分析查找原因且整改措施得力,2020年8月5日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食品20袋。
三、发生问题的原因及整改情况: 主要原因是采购验收把关不严。今后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另将从即日起不再使用“老川联鱼酸菜”产品。
经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石首市久合垸乡成先姣超市向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该单位整改报告和检验报告,目前该整改已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