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第15期

石首市爱民超市经营的“80后摇滚小辣棒”(规格型号:122g/袋、生产日期:2020.04.25),在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样单号:XC20421081487230611),其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石首市爱民超市经营的“80后摇滚小辣棒”(规格型号:122g/袋、生产日期:2020.04.25)经抽样检验,其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不合格的食品共1098g,抽样732g,下架366g。

2、违法行为处置情况。对于石首市爱民超市的违法行为,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市监处〔2020〕312号,处罚款5000元。

3、原因排查情况。通过现场检查,石首市爱民超市未履行进货查验,未向供货商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书,未按规定索证、索票。

4、经调查,石首市爱民超市经营的“80后摇滚小辣棒”(规格型号:122g/袋、生产日期:2020.04.25),共1098g,抽样732g,下架366g。石首市南口市场监管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行为,并对尚未售出的不合格食品作下柜下架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