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又有4项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发文自今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2020年12月31日,市政府召开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会。

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要清楚认识到非税征收工作划转是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优化职能,提升政府效能的重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要积极协作,无缝交接。税务、财政、人防、水利要积极协作,制定方案,指派专人进行划转项目的对接。就划转项目的征收对象、征收流程、征收标准、缴费方式、已征收及欠费数据等完整交接,同时要做好业务培训,做到无缝交接,不影响正常征缴工作的开展。要优化服务,通畅缴费。税务、财政、人防、水利要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设置缴费流程,创造多样化缴费渠道,让缴费人“少跑路”,避免缴费人“多头跑”“反复跑”,切实增强缴费人获得感。会议要求4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在元旦假期后三天内完成。(记者赵猛 实习生管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