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告知书

为持续深化整治养老保险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养老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市人社局从即日起开展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未专款专用,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

二、违反规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违反规定存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三、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四、违规投资运营,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问题。

五、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六、参保人及他人违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有意隐瞒实情,冒领或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七、其他多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线索举报电话:

石首市人社局    0716-7182576 (财务与基金监督股)

0716-7182569(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

石首市社保中心  0716-7182522(稽核股)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