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我市18处交通信号灯和抓拍设备拟启用

10月27日,石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启用交通信号灯、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就拟启用的建设路与碧玉街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香港城内违停抓拍等18处交通信号灯和抓拍设备向社会进行公告。

为实现城区主要交通路口红绿灯全覆盖,进一步为群众出行在硬件上提供安全保障。早在8月初,我市就启动了在城区绣林大道、东方大道、明珠大道等地兴建18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记者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因前期各项目工程处于建设调试阶段,车辆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违章行为,该大队给予了人性化处理。现在,陆续完工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先后通过公安业务部门联合验收,已具备设备启用条件,在通过公告一周后,从11月2日开始,新发生的车辆违章行为将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科肖警官介绍,广大司机朋友在行车过程中,还要注意路口新设置的“待转区”。当同向直行道绿灯亮时,左转弯车道的车辆必须前移到待转的区域,等待信号灯变化,才能转弯,以免违章。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闯红灯、闯单行、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郝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