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在汉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出席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平安湖北、清廉湖北,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黄楚平,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出席。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明显,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作为战略任务来抓,重点领域立法步伐加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坚强有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明显,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为全省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平安稳定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最根本的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应勇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最根本的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立法先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应勇强调,全面依法治省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湖北建设是目标,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法治社会建设是基础。
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坚持立法先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放到突出位置,立符合省情的为民之法、管用之法,推动立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要服从服务大局立法,加强区域发展布局、科技强省、现代产业体系、营商环境、城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供给。
立法不在多,关键在于精准,要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法治政府建设要率先突破,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应勇强调,法治政府建设要率先突破,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要坚持职能科学、权责法定,依法全面优化政府职能,完善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事权管理制度,依法有序推进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以政府有为促进市场更加有效。
要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要坚持严格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决纠治趋利性、选择性、关系性执法。
要坚持公开透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着力塑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良好社会环境,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应勇指出,近年来全省大力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法治化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塑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良好社会环境,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完善制度供给要提高速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探索“一业一证”改革。
规范市场经营要把好尺度,最大程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服务市场主体要增加温度,打击违法经营要加大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执法司法行为就是人民群众天天都在感受着的法治,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勇强调,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执法司法行为就是人民群众天天都在感受着的法治。
要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要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真正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全方位多层次深入推进县域、市域、省域治理现代化,更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
应勇强调,要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推动全民守法,抓好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八五”普法。
要强化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要维护平安稳定,建设平安湖北,全方位多层次深入推进县域、市域、省域治理现代化,更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应勇要求,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级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夯实基层基础法治建设,打通全面依法治省“最后一公里”。
要抓严抓紧“关键少数”,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要建好用好法治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回头看”。
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全面依法治省提供智力支撑。
王忠林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引领,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平安湖北,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要聚焦良法善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大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要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强大合力,推动法治湖北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艳玲就《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作解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副省长徐文海、省法院院长游劝荣、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分别围绕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发言。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军区司令员、省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举行,各市州设分会场。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