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里发现受伤“怪鸟” 警民救助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民警同志,我发现一只受伤的怪鸟!”10月7日13时,石首市公安局高陵派出所民警接到一求助电话。

“怪鸟”发生地在高陵镇三兴公村1组。原来,当天上午,该组一名姓张的农民到田里干活,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飞了几次都飞不起来。老张发现鸟很像猫头鹰,又叫不上名字,便带回家救治,后又报警请民警处理。

民警将“怪鸟”带回派出所,对受伤部位进行消毒、简单包扎和食物喂食,并经发微信群和翻阅资料,确认是“猎隼”。猎隼是季候鸟,大型猛禽,主要以鸟类和小型动物为食。分布广泛,中国和中欧、北非、印度北部、蒙古常见,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民警随即通过指挥中心与石首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取得联系,妥善安置,待其伤愈后放归大自然。

"课外小知识”

猎隼(学名:Falco cherrug,别名:猎鹰)是隼科隼属动物,《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濒危物种,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猎隼体重510~1200克,体长278~779毫米;为体大且胸部厚实的浅色隼;颈背偏白,头顶浅褐;头部对比色少,眼下方具不明显黑色线条,眉纹白;上体多褐色而略具横斑,与翼尖的深褐色成对比;尾具狭窄的白色羽端;下体偏白,狭窄翼尖深色,翼下大覆羽具黑色细纹;翼比游隼形钝而色浅;幼鸟上体褐色深沉,下体满布黑色纵纹。它主要以鸟类和小型动物为食。其分布广泛,中国和中欧、北非、印度北部,蒙古常见。


来源:石首公安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