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深夜,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石首派出所执法人员在长江公路大桥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长江公路大桥南岸有人正在用电力设备捕鱼。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了非法捕鱼者别某电捕鱼工具1套、逆变器1份、头灯1个,渔获物3.2公斤。
别某被查获后,对自己非法捕捞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刑法340条第一款之规定,别某在禁渔期进行电力捕鱼违反了非法电力捕鱼罪,目前别某已经被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移交到长江公安机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市民,将对触碰长江“十年禁渔”高压红线的行为,露头就打,违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刘向阳 通讯员张绍军 曹玉松 张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