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我市乡村振兴等工作

6月8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带领调研组到我市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湖北省畜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我市领导赵文魁、李前宏陪同调研。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湖北省畜牧条例》经2014年11月27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0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8章54条,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调研组先后前往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一分场,小河口镇小河口村、桃花山镇李花山村、东升镇新港口村、湖北鑫盛农牧有限公司、高陵镇高陵岗村、团山寺镇过脉岭村,了解畜牧养殖产业发展情况,并实地察看乡村旅游、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乡风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全面了解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小河口镇打造红色文化,建成红色文化主题公园,园内建有革命烈士纪念碑,红色革命遗址雕像,群众休闲广场等,现已成为镇区及周边群众休闲、锻炼的好去处。桃花山镇李花山村建有“桃源小镇”,游客络绎不绝,每年给周边群众带来直接经济收入近百万元。东升镇新港口村擦亮民俗文化名片,打造一线两带绿化景观,建成十里民俗画廊,村容村貌焕然一新。高陵镇高陵岗村重点打造杨溥廉政园、张壁广场、党建园、红色教育基地、荷湖生态湿地等五大板块,用农耕文化吸引游客。团山寺镇过脉岭村发展鸭蛙香稻特色产业,带动群众持续增收,走向富裕。

调研组对我市落实《畜牧法》执行情况和乡村振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我市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实的措施,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富美乡村。(记者张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