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专栏★ 促进乡村振兴将有法可依 6月1日起施行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从此,我国促进乡村振兴有法可依了。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乡村振兴促进法包括10章,共74条。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此外,还包括有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等内容。

近两年来,我市乡村振兴树起新样板,农业产业创建新标杆,文明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成功打造了17个示范村和一批“网红景点”,4个村入选“国家森林乡村”,过脉岭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李花山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鸭蛙香稻”绿色生态种养模式走向全国,乡村振兴部分指标居荆州市前列。

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施行,将为石首全面提升乡村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起到巨大推动作用。(记者郝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