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化解村级债务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会议

4月23日,我市召开化解村级债务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闫昌武,市委常委赵文魁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的总体思路,实事求是化存量控增量,以2020年底村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2021年底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至50万元的村,2023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争取3至5年内村级债务得到有效化解。同时,建立完善村级化债控债工作责任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遏制新增债务,将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落实到位。

闫昌武强调,化解村级债务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夯实基层治理的重要举措,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化解村级债务的重大意义,强化协同配合、督办问责和攻坚举措,扎实做好村级债权债务清查,摸清村级债务底数,确保集体“三资”不流失。

会上,市农村农业局、财政局分别就《石首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石首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记者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