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石首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市公交的通告》。通告称,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营造全社会拥军崇军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凭本人优待证件,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待对象: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以下简称优待对象)。
二、优待内容及方式:1.优待对象凭优待证可免费乘坐石首市全部城市公交线路,以后新增城市公交车线路纳入参照执行。2.优待对象乘坐公交车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核验后免费乘车;未持卡的,应主动购票乘坐。3.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实施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通讯员:石交通;编辑:袁俊峰;责编:段植兰;审核:后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