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车主李先生骑着爱车,携带车辆进出口相关资料来石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大厅,经过窗口民警认真仔细审核资料,很快就完成了车辆注册登记,现场发证。这也是石首市办理的首例进口车注册登记业务。
据了解,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相关规定,为实现车管业务“就近办、便捷办”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办理进口机动车登记业务,自2023年8月2日起,上级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将进口车、公务车、教练车(除中型以上客车外)登记业务,下方延伸至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进口车辆牌照业务办理权限下放,是石首公安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为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受广大车主欢迎。办理完相关手续,车主李先生高兴地说“进口车终于能在家门口上牌了,太方便啦”。
(通讯员:卢贻斌;编辑:袁俊峰;责编:段植兰;审核:后雨晴)